今后广州所有刑事被告人都要有辩护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02 11:16:19 点击数:
导读: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发布《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在广州,今后所有刑事案件被告人都可以有辩护律师,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不再局限于经济困难的被告人。昨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司

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发布《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在广州,今后所有刑事案件被告人都可以有辩护律师,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不再局限于经济困难的被告人。

昨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规定,今后所有刑事案件一审、二审被告没有辩护人的,广州市两级法院将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最大程度保障刑案当事人权益。广州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制定实施细则,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城市。

新快报见习记者 黄驰波 通讯员 甘尚钊 温晓雅

法院有告知、通知辩护职责

刑事辩护历来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广州率先出台《实施细则》,广州中院副院长张春和称:“让被告人在刑事案件各个阶段得到充分的律师辩护和帮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防范冤假错案,促进刑事司法公平公正。”

新快报记者查询发现,《实施细则》规定法院有告知、通知辩护职责,法院应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为辩护律师履行职责,包括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等提供便利。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在今年9月海珠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14名被告人中有12人因经济困难、文化程度低下没有聘请律师。根据该案实际情况,海珠区法院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为这些被告担任辩护工作。在辩护律师帮助下,此前“零口供”涉嫌销赃的被告人杨某主动认罪,另一被告人范某华向合议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律师辩护费可由政府负担

新快报记者查询了解到,《实施细则》中规定:承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的律师应当执业满3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司法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刑事办案经验,以确保被告人获得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与此同时,《实施细则》建议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鼓励和支持律师开展刑事辩护业务。广州中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广州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方案中,非依申请启动,而是法院主动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律师辩护费用由政府负担。”

《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后,刑事案件辩护律师需求量出现增长,对此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表示:“现在广州全覆盖律师一共有一千多名,下一步计划增至2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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