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队文章】砍自己种的树也会构成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1-06-05 22:25:24 点击数:
导读:‍原创洪树涌苏熳娜广东泓法刑辩战队4月25日砍自己种的树也会构成滥伐林木罪吗?近期,山东省枣庄市一农民因砍伐自己种植的杨树,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这绝不是个案,类似的新闻还有很多。农民砍自己种的树

原创 洪树涌 苏熳娜 广东泓法刑辩战队


砍自己种的树也会构成滥伐林木罪吗?


近期,山东省枣庄市一农民因砍伐自己种植的杨树,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这绝不是个案,类似的新闻还有很多。农民砍自己种的树也违法吗?请看以下的案例分析和相关法律规定。


案件简介


2021年4月6日,山东省枣庄市公安机关通报了一起案件。枣庄一农民因砍伐700棵自种杨树,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去年三月,李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纠集了他人采伐自己种植的杨树700余棵,共计活立木蓄积137.2立方米。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三万元,予以没收。其他4名参与采伐的被告人,均被判6个月到1年不等有期徒刑,缓刑1年。


何为滥伐林木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

2000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2008年0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第七十三条,与最高院的上述规定一致,同时明确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或者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此外,规定违反森林法,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属于“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情形。


案件分析


本案中,林某砍伐的树木数量为700余棵,显然不属于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中的零星林木,因此,林某应当取得采伐许可证。林某没有取得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森林法》的规定,同时,由于他砍伐的数量达到了刑事立案的追诉标准,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关联罪名——盗伐林木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是:盗伐往往是盗伐国家、集体或者是他人所有、经营的林木,而滥伐通常是乱伐自己的所有、或者经管的林木,主要表现为不按规定采伐。其与盗窃罪的界限主要是两种情况:一是盗窃他人已伐倒的原木的,属于盗窃行为。因为没有破坏自然资源。二是盗伐他人村前屋后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以盗窃论。盗伐林木罪的对象是成片的林木。惩罚盗伐林木行为不仅是为了保护财产,也是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因此,不是砍伐成片林木,不是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只按盗窃论处。

可见,自己的林木虽然不能成为盗伐林木罪的对象,但可以成为滥伐林木罪的对象,自己的林木也是国家森林资源。


温馨提示

对于需要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可以到林业(自然资源)或者行政审批部门咨询想要采伐的林木需不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再到各区(市)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需要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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