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经济犯罪取消死刑

  发布时间:2017-07-03 16:14:36 点击数:
导读:‍‍http://www.sina.com.c‍‍‍‍n‍2011‍年05月02日01:40‍‍‍‍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5月1日讯(记者陈彤彤)从今天起,《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正式施行,除醉驾飙车首入罪以外,中国死刑罪名也将由68个减至55个;

http://www.sina.com.cn2011年05月02日01:40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5月1日讯 (记者陈彤彤)从今天起,《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正式施行,除醉驾飙车首入罪以外,中国死刑罪名也将由68个减至55个;刑法原则上确定了“75岁免死”;食品安全犯罪加重处罚,最高可判死刑。

  13项经济犯罪取消死刑

  在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中,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再判处死刑,这也就意味着,中国死刑罪名将由68个减至55个。

  这13项罪名分别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确定了“75岁免死”

  修改后的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这一规定从法律上明确老年人犯罪原则上不适用死刑,但附有例外情形,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的老年人犯罪也可以适用死刑。

  刑法还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犯罪人,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一律要适用缓刑,没有例外。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范围和力度,增加了未成年人犯罪不作为累犯的规定,并有条件的免除了其前科报告义务。

  死缓将被限制减刑

  同时,最高法还就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出台司法解释。

  根据该司法解释,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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