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树涌律师担任湾区刑辩沙龙第十期暨羊城刑辩视点第四期主讲人

  发布时间:2026/7/11 19:42:43 点击数:
导读:近日,由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专业部(简称“刑事部”)主办、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承办的湾区刑辩沙龙第十期暨羊城刑辩视点·第四期主题讲座在本所成功举办。本次讲座以《刑辩实务中的沟通

近日,由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法律专业部(简称“刑事部”)主办、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承办的湾区刑辩沙龙第十期暨羊城刑辩视点·第四期主题讲座在本所成功举办。本次讲座以《刑辩实务中的沟通艺术》为主题,特邀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主任潘美玉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广东兆睿佳律师事务所曾献猛律师,广信君达管委会联席主任、刑事部部长、高级合伙人洪树涌律师担任主讲嘉宾


在主题分享环节,潘美玉律师以《如何从程序性接待到实质性交流》为题,系统梳理了当前刑辩律师与公检法办案人员沟通的难点与应对策略。她首先剖析了沟通现状中的普遍困境,随后重点阐述了有效沟通所需的三种思维模式:一是激发正念,引导对方展现积极一面,力求实现了解、理解、接纳与沟通的层层递进;二是不卑不亢,坚守执业的三条底线;三是明晰各自因果,守住专业边界。在此基础上,她进一步提炼出五大实质性的沟通技巧:撰写一份严谨规范的法律文书;做到知己知彼、以理服人并善于换位思考;借助类案检索或同行观点增强说服力,实现借力打力;灵活运用依法监督渠道,拓展沟通路径;以及探索个性化沟通方式,逐步形成独特的沟通理念与风格。


曾献猛律师以《与检察官的沟通》为题,聚焦不同诉讼阶段的关键节点,总结出一套操作性强的实务方法。在审查逮捕阶段,他建议辩护律师应精准把握时间窗口——报捕后的次日或第三天,可通过12309网站提出沟通请求,并结合书面与电话方式提出沟通意见。同时,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讯问时应由两名检察官或一名检察官与一名书记员共同参与,刑辩律师提出的意见应记录在案并随案附卷。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应主动就定罪量刑、证据及程序问题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辩护律师亦可及时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沟通调取证据事宜,或就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依法申请监督,从而在程序推进中掌握主动。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联席主任兼刑事部部长、广州市法学会刑事辩护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信君达泓法刑辩战队负责人洪树涌律师以《第一次接待当事人之沟通要点》展开分享,从初次接待的核心逻辑、前期准备、接待流程、价值塑造到疑虑解答,构建了完整的实操框架。

洪律师强调,律师在对案件进行初步研判时,务必保持客观中立,严守执业边界,规范自身言行,以有效规避潜在风险;在价值塑造方面,则应简要剖析办案思路,展现专业服务的完整闭环,让当事人既感受到专业力量,也建立起合理预期。


与谈环节,知恒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楠楠律师,瀛和深圳高级合伙人、金融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翟振轶律师以及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顺源律师,结合各自丰富的办案经验分享了心得体会。

张楠楠律师认为,案件性质不同,办案策略亦应有所区分,刑辩律师在与办案人员及家属沟通时,须因案施策、灵活应对。


翟振轶律师以其办理的两起不同罪名案件为例,总结了差异化沟通的宝贵经验,认为在不同诉讼阶段,针对事实认定或程序争议,应因案而异、有的放矢,方能提升沟通实效。


徐顺源律师强调,专业底气是与公检法有效沟通的根本前提;执业温度是连接当事人的情感纽带;合规底线则是所有执业行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本次讲座由刑事部秘书长刘玉霞律师担任主持人。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详实,兼顾理论性和实用性,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干货满满、获益良多。广信君达刑事部将持续深耕专业研究,精准对焦前沿法律问题与实务痛点,以多元主题讲座、实务沙龙等系列活动为载体,搭建开放共享的高质量交流平台,与法律同仁携手共进,共同为推动行业专业水平的提升贡献专业力量。


供稿/校对 | 刑事部

排版 | 刘丹杏

核稿 | 张钰莹

审定 | 黄福轩

本文来自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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