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队洪树涌律师出庭为周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辩护

  发布时间:2026/2/1 23:17:48 点击数:
导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联席主任兼刑事部部长、广州市法学会刑事辩护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信君达泓法刑辩战队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联席主任兼刑事部部长、广州市法学会刑事辩护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信君达泓法刑辩战队负责人洪树涌律师出庭为周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辩护。

1月23日上午,洪律师早早就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已经来了无数次了。

本次开庭只进行到调查阶段,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而辩,为自由而辩。

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般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辩护

  1. 非法性行为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例如,没有合法金融牌照的企业擅自开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就具有非法性特征。

  2. 公开性通常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的宣传,包括通过网络、媒体、传单、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其吸收存款的业务,吸引不特定对象参与存款。

  3. 利诱性以高息或其他回报为诱饵,吸引公众存入资金。如承诺给予远高于正常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或者以赠送礼品、分红等方式吸引公众存款。

  4. 社会性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吸收存款的对象不是特定的少数人,而是社会上广大不特定的人群,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特征。

广信君达泓法刑辩律师战队——一个有战斗力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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