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树涌律师出庭为涉嫌走私毒品罪的被告人张某某辩护

  发布时间:2019-01-18 23:51:17 点击数:
导读:2019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一部部长洪树涌律师出庭为张某某辩护,张某某因涉嫌走私毒品罪在白云机场被抓获,被查获的毒品海洛因数量高达2000多克。 广州洪树涌律师说法:走私毒品

   

       2019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一部部长洪树涌律师出庭为张某某辩护,张某某因涉嫌走私毒品罪在白云机场被抓获,被查获的毒品海洛因数量高达2000多克。


        广州洪树涌律师说法: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 携带 、 邮寄 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 毒品 与输出 毒品 ,此外对在领海、内海 运输 、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应视为 走私 毒品 。

        走私毒品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当属于走私毒品的行为:

(1)从境外购买毒品后非法入境,或者与境外贩毒分子相勾结,将毒品偷运入境;

(2)将非法入境的毒品偷运出境,或者把在境内购买的毒品偷运出境;

(3)为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和集团购买、运输毒品,或者在边境地区与境外走私毒品分子相勾结,买卖、运输毒品;

(4)与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通谋,为其提供货款、资金、实物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藏匿以及其他方便;

(5)与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相勾结,在内地直接向走私毒品分子购买毒品;

(6)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或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走私毒品犯罪分子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并偷运出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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