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君达洪树涌律师到河南三门峡市看守所会见邮币卡诈骗案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8-11-25 00:04:58 点击数:
导读:2018年11月22日,广东广信君达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一部洪树涌律师到河南三门峡市看守所依法会见涉嫌特大邮币卡诈骗案的当事人何某某,洪律师为何某某提供了相关法律帮助,洪律师将为何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根据何某某的具

   2018年11月22日,广东广信君达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一部洪树涌律师到河南三门峡市看守所依法会见涉嫌特大邮币卡诈骗案的当事人何某某,洪律师为何某某提供了相关法律帮助,洪律师将为何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根据何某某的具体情况向办案机关提交律师辩护意见书。



洪律师说法:

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对于诈骗犯罪,我们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但是投资者投资邮币卡与诈骗罪中“交付”的财物存在本质区别,而且涉案公司并未直接获取上述投资金额,涉案公司最终获利亦属于经营性收入;还有投资者完全可以随时将其认购的邮币卡抛售,更有可能从中获利,不能将“盈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等同为“非法占有目的”的诈骗行为。因此,洪树涌律师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办案机关不能一刀切的认定为诈骗。


上一篇:广州情侣“冰山一角”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再次开庭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