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广信君达刑事一部"经济犯罪辩护中如何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案情讨论会
刑事一部秘书处 广信君达刑事一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所刑事辩护律师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所律师的刑事辩护业务水平,2018年11月2日,广信君达刑事一部在29楼大会议室召开“刑事辩护中如何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案情研讨会。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委会委员、刑事一部部长洪树涌律师担任主持人。谷亮亮律师、陈俊先律师、谭伟雄律师、温先洪律师、张力于律师、黄志东律师、高贞贞律师等十几位律师参与研讨。
如何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
案例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以真实案例改编,公司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查处,曾向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借借款的当事人吴某(化名),究竟是不是公司的幕后老板?当事人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经济来往如何认定?是实际出资还是借款?研讨会以头脑风暴的形式进行,分为案情简介和观点交流几个环节,从当事人吴某对公司管理的参与情况、与员工的关系、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等角度入手展开论证,与会律师各抒己见、踊跃发言。
(与会嘉宾热烈讨论)
具体分析与交流
案例研讨会
谷亮亮律师分析认为,一般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几点:直接方面——公司架构、公示登记信息中是否有当事人;间接方面——当事人是否管控公司财务、是否获益、与公司核心人员是否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黄志东律师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同时也要分析公司财务收支情况,探究公司的资金流向是哪里。若不能证明公司资金流向与当事人有关,则不能证明当事人与公司有资金利益关系,更不能认定当事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光明律师认为,从个案分析来看,本案对借款事实的认定非常关键。如果能认定吴某确有借款给公司法定代表人创业的事实,则一方面可理清吴某与公司并无管理投资关系,不是主犯;另一方面也能还吴某清白,无罪释放。
高贞贞律师认为,当事人吴某出具的借条证据很关键,如果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利息等关键信息,则该借条证据应当被重视。但本案中该证据没有经过法庭充分质证,故没有排除合理怀疑,本案疑点比较多,不应该仓促判决。
其他与会的律师亦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会上气氛十分热烈,本次研讨会就本案还分析了最有利的情况和最不利的情况,作为辩护思路的整体性规划。
(嘉宾之间相互热烈讨论)
研讨会进入尾声,洪树涌律师作出总结:公司实际控制人如何认定是近年来经济犯罪的热点,也是难点,不仅涉及个人经济犯罪,也涉及单位经济犯罪。本案中疑点很多,除了还有同案人未到案之外,卷宗内也有很多证据尚未呈现,辩护人要细心发现辩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广信君达刑事一部为大家搭建思维碰撞、观点分享的平台,欢迎大家在此交流互动,共同提升,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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