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律师帮我解决下这个问题
已回复2013/5/3 17:58:40
事情是这样的11年亲戚帮忙相了个女的,然后当时两人都不了解就定了亲,她们要求给8万彩礼钱,由于没那么多钱,就先给了4万块作为定金,然后我就带那个女的出去一起打工,经过半年的相处我们彼此都发现 彼此都合不来,我们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后来我就送她就回了老家,后来也没联系,等12年春节回家找她家人谈的时候,她家人做出坚决不肯退钱的举态,就说是我提出不要她的,当时也没办法,就出来了,后来我出来打工的期间认识了个女的,我们很合的来,于是我就取了现在这个女的,但是暂时没领结婚证,小孩也有几个月了,现在这样他们就更不肯退彩礼钱了,4万块都是我家人辛辛苦苦赚来的,这样我能服气吗!!当时给定金的时候有立字据!但是媒人是她家里人估计是不会出来做证的,如果我要告他有希望吗? 求做律师的朋友帮帮忙!!万分感谢!好人好报啊!!
你好!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6/11 11:36:35